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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行风建设 提升慈善形象


  作为慈善组织,愿意与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一道,推动中国慈善事业的健康发展,努力实现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共同构建民主、富强的和谐社会。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相关法律和法规。
     二、坚持慈善组织运作独立性和公正性.在组织章程框架下开展工作,进一步健全理事会制度,并逐步完善内部治理结构。
      三、坚持慈善组织的公益性.始终将服务公众和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作为组织的使命和工作目标。
     四、坚持慈善组织的非营利性。不在组织内部和其成员中间分配属于机构资金和资产以及产生的收入,以确保组织不谋求任何个人、个体组织和利益相关者的私利。
     五、倡导慈善组织财务透明公开原则.建立财务报告和审计制度,自觉接受公众监督。
     六、推行慈善组织资金筹集和运用的规范化、制度化、以保护捐赠方和受益方的合法权益。
     七、尊重和维护慈善事业的诚信原则.不断完善慈善组织之间互相支持、互相合作、互相监督,资源共享的协调机制,反对任何形式的恶性竞争、侵权和损害行业利益的行为。
  八、自觉接受来自各级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媒体以及公众的咨询和监督。
  行风投诉电话:848193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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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0086-025-84819617